• 山东研学网让家长放心的网站!

东营市大力推进研学旅行工作的意见

       为贯彻落实《教育部等11部门关于推进中小学生研学旅行的意见》(教基一〔2016〕8号)、省教育厅等12部门《关于印发山东省推进中小学生研学旅行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鲁教基发〔2017〕2号)等文件精神,让学生走出校园去认知社会、接触自然、体验益智增能的实践活动,帮助学生了解国情、热爱祖国、开阔眼界、增长知识,培养学生的社会责任感、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全面提升学生综合素质,结合我市实际,决定在全市大力推进中小学生研学旅行工作。

一、指导思想

       充分挖掘我市黄河文化、孙子文化、海洋文化、石油文化、湿地文化、革命文化、传统文化、吕剧文化、农垦文化、非遗文化等研学旅行资源,按照“研学体验与教育规律相结合、研学旅行课程与国家课程地方课程校本课程相结合、全域统筹与局部重点相结合、大力推进与规范管理相结合”的原则,以研学旅行引领文旅融合,以国家标准构建目标体系,以文化内涵营造点面空间,以立德育人彰显核心价值,在国家标准框架下进行研学旅行总体规划和设计,形成具有国内影响力的“行走黄河口·生态大课堂”研学旅行品牌,着力将我市打造成“全域研学及营地教育示范城市”,助推我市实现“黄河入海文化旅游目的地”的战略目标。

、工作目标

       坚持立德树人,以培养人才为根本目的,因地制宜,突出东营特色,开发一系列育人效果突出的研学旅行活动课程,建设一批具有良好示范带动作用的研学旅行基地(营地),打造一批具有国内影响力的研学旅行精品线路,培育一批活动开展效果显著的研学旅行示范学校,培养一支优秀研学机构、研学旅行导师团队,建立一套高效力、创新性的研学旅行工作机制,探索形成大中小学生广泛参与、活动品质持续提升、组织管理科学规范有序、基础条件保障有力、安全责任落实到位、各有关部门齐抓共管的研学旅行活动体系。

三、主要任务

       (一)完善研学旅行工作领导协调推进机制。建立政府统筹、部门协作、学校主体、家长支持的研学旅行工作领导协调推进机制。市级成立研学旅行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全市研学旅行工作的统筹规划和管理指导,领导小组办公室由市教育局和市文旅局联合成立,负责日常工作的具体实施。各县区、开发区也要成立相应的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协调区域内各部门、组织共同推进研学旅行工作的开展。(责任单位:市教育局、市文旅局,各县区政府、市属开发区管委会按职责分工负责。以下任务均需各县区政府、市属开发区管委会负责落实,不再列出)

       (二)编制全域研学旅行专项规划。按照“全体、全面、全域”的原则,加快推进《东营全域研学旅行专项规划》的编制工作,从研学旅行主要目标、体系构建、研学主题、基地(营地)建设、线路设计、课程开发、产业协同发展、制度建设、运营推介、平台打造等方面全方位、立体化、系统性地规划研学旅行工作。该项工作争取在2021年8月底前完成。(责任单位:市文旅局、市教育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研学旅行纳入学校教育教学计划。各大中小学校要根据实际,把研学旅行纳入学校教育教学计划,与综合实践活动课程、地方课程和校本课程统筹考虑,促进研学旅行和学科课程有机融合,避免“只旅不学”或“只学不旅”的现象。学校要灵活安排研学旅行内容和时间,原则上小学3至5年级、初中6至8年级、高中1至2年级每学年安排研学旅行活动不少于2次。市、县区、开发区教育部门要加强对学校研学旅行活动的统筹安排和指导,逐步建立起小学阶段以乡土乡情为主、初中阶段以县情市情为主、高中阶段以省情国情为主的研学旅行活动课程体系。(责任单位:市教育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四)建立研学旅行经费保障机制。根据研学旅行活动基本需求,确定收费项目及标准,制订针对贫困学生的政策,逐步建立起政府、学校、社会、家庭共同承担的多元化经费筹措机制。对义务教育阶段低保户及特困人员子女和高中阶段建档立卡、低保户、贫困残疾人家庭及特困人员的子女实行研学旅行费用减免政策,按学生所在学校行政隶属关系,由地方财政分级给予全额补贴;文旅部门要对大中小学生研学旅行实施场馆、景区、景点门票减免政策,爱国主义教育场馆(区、点)门票要按照规定费用全免,其他场馆(区、点)门票优惠价格原则上要低于社会旅游团队价格和单个学生门票的价格;鼓励保险企业开发针对研学旅行的个性服务产品,对投保费用实施优惠政策;鼓励通过社会捐赠、公益性活动等形式开展研学旅行。(责任单位:市教育局、市文旅局、市财政局、市银保监分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五)建立健全交通保障机制。制定并执行严格的研学旅行承运工具准入标准,落实用车单位管理主体责任,强化研学旅行用车交通安全管理,杜绝使用不符合国家标准的车辆和驾驶人接送研学旅行学生。交通管理部门要做好研学旅行期间的道路安全保障工作。交通运输部门督促辖区内承担运输任务的有关企业检查学生出行的车、船,保障技术状况良好。教育部门要定期组织开展研学旅行交通安全应急演练,增强学生应对交通安全突发事件能力,公安、交通部门积极协助。教育部门、文旅部门负责督促用车单位选择具备相应资质的承运人和已投保法定强制保险的车辆、船舶,并签订旅游运输合同。(责任单位:市公安局、市交通运输局、市教育局、市文旅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六)建立健全安全保障机制。教育部门指导大中小学校研究制订研学旅行的安全保障方案,探索建立责任落实、事故处理、责任界定及纠纷处理等机制,实施分级备案制度,做到层层落实,责任到人。学校必须研究制定研学旅行活动方案和应急预案,做好学生和家长的安全教育,指导出行师生购买意外险,同时要与家长、活动承办单位签订安全责任书,明确各方安全责任。活动承办单位必须投保保险额不低于60万元/人的责任险。文旅部门、教育部门要建立旅行社和研学旅行机构准入和退出机制,负责审核承接开展研学旅行的企业或机构是否符合准入条件和服务标准。市场监管部门要按照属地监管的原则,加强对研学旅行涉及的住宿、餐饮等公共经营场所的餐饮食品安全监管。公安部门要加强对研学旅行住宿宾馆、酒店行业治安管理的指导,依法查处运送学生车辆的交通违法行为。保险监督管理机构要指导保险行业提供并优化校方责任险、旅行社责任险等相关产品。(责任部门:市教育局、市文旅局、市市场监管局、市公安局、市银保监分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七)打造和建设研学旅行主题线路及课程体系。深挖东营研学旅行资源,指导各大中小学校、研学旅行基地(营地)、旅行社、研学旅行机构等组织,开发与国家课程地方课程校本课程有机融合、富有东营特色的研学旅行课程体系,不断打造主题突出的研学旅行精品线路。编制《东营市研学旅行课程体系概览》等指导性目录,开发一批研学旅行活动精品课程。(责任部门:市教育局、市文旅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八)建设一批研学旅行重点基地(营地)。根据研学旅行育人目标,结合市情、校情、生情,依托我市自然和文化遗产资源、红色教育资源和综合实践基地、大型公共设施、工矿企业、科研机构、现代农业基地、海洋和渔业产业基地等,遴选建设一批安全适宜的国家、省、市、县四级中小学生研学旅行基地(营地)。开展优秀研学旅行基地(营地)创建活动,建立基地(营地)的准入标准、退出机制和评价体系。以研学旅行基地(营地)为重要依托,积极推动资源共享和区域合体,打造一批市、县两级示范性研学旅行精品线路。到2022年底,全市至少建成6家具备较强食宿接待能力的研学旅行营地,初步建立起以营地为枢纽、以基地为站点的研学资源体系,逐步形成布局合理、互联互通的研学旅行网络。(责任部门:市教育局、市发改委、市文旅局、市工信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农业农村局、市海洋发展和渔业局、市体育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九)建设一支专业研学导师队伍。实行研学旅行导师“持证上岗”制度。文旅部门、教育部门要有计划地培养研学旅行导师队伍,组织研学旅行导师开展研学旅行的主题确定、组织管理、后勤保障、安全管理和突发事件应急处置等方面的专业培训;教育部门要将研学旅行培训纳入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培训体系;各中小学生研学旅行实践教育基地(营地),以及承接研学旅行活动的企业或机构,要加强研学旅行专业服务人员队伍建设,确保研学旅行工作规范开展、高质量开展。(责任部门:市教育局、市文旅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规范研学旅行组织管理。各大中小学校要探索制定研学旅行工作规程,做到“活动有方案,行前有备案,应急有预案”。学校要健全完善家长委员会制度,邀请家长参与研学旅行全过程,同学校共同确定研学旅行主题、线路、选定委托研学机构,并负责相关费用的收支和公示。学校开展研学旅行活动前,要拟定活动计划报教育行政部门备案,提前告知学生家长开展研学旅行相关事宜,开展活动时应当由学校领导带队,配备一定比例的学校领导、教师、安全员和家长志愿者参加。研学旅行活动过程中应当安排安全管理人员、医护人员随行,根据行程安排及具体情况进行安全提示与警示,并在突发事件发生后及时实施救援。鼓励大学生、共青团员参与研学旅行志愿服务活动。(责任部门:市委宣传部、市教育局、市文旅局、市卫生健康委、团市委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一)建立健全考核评价机制。将中小学校组织学生参加研学旅行的情况和成效纳入学校综合考评体系。要在充分尊重个性差异、鼓励多元发展的前提下,对学生参加研学旅行的情况和成效通过自评、互评和他评进行科学评价,并将评价结果纳入学生学分管理体系和学生综合素质评价体系。教育部门和文旅部门应当共同研究制定研学旅行活动的督导方式、评价标准和临检制度,定期对各县区、开发区研学旅行基地的课程设置、服务质量和社会效益等进行督查评价,并建立“优秀研学旅行基地(营地)”“研学旅行示范学校”“优秀研学旅行社(机构)”“优秀研学旅行导师”评选制度,组织开展研学旅行课程、线路创新大赛和成果展示活动。(责任部门:市教育局、市发改委、市文旅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二)加强宣传推介引导工作。各县区、开发区研学旅行领导小组要指导大中小学校广泛开展研学旅行工作,充分培育、挖掘和提炼先进典型经验,以点带面,整体推进。积极创新宣传内容和形式,制作研学旅行产品手册和宣传册,向社会和家长广泛宣传研学旅行的重要意义,为研学旅行工作营造良好的社会环境和舆论氛围。文旅部门要组织具有代表性的研学旅行机构到各地开展研学旅行推介会,打响“行走黄河口·生态大课堂”研学旅行品牌。要搭建研学旅行智慧信息平台,利用网络资源为研学旅行宣传造势。(责任单位:市委宣传部、市教育局、市文旅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三)吸引市外大中小学生来我市开展研学旅行活动。文旅部门要多措并举,积极开展与市外研学旅行机构的交流与合作,吸引外地学生来我市研学旅行。市外大中小学生来我市开展研学旅行活动的,享受我市大中小学生关于研学旅行活动的交通、门票优惠政策。各旅行社组织市外大中小学生来我市开展研学旅行活动的,经市研学旅行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认定后,按照《东营市促进旅游产业高质量发展扶持奖励办法(试行)》给予奖励。(责任单位:市文旅局、市财政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四)支持社会组织参与研学旅行活动。鼓励支持市研学旅行协会、市黄河口研学服务中心等社会组织按照相应职能参与研学旅行工作的组织协调和社会化管理,开展研学旅行工作实践研究;鼓励学校、基地(营地)、旅行社与社会组织合作开发研学旅行课程、线路,支持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等形式选取具备承接能力的社会组织提供社会化服务。(责任单位:市教育局、市文旅局、市民政局、市财政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四、保障机制

       (一)加强组织领导。充分发挥市研学旅行工作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的作用,每年召开全市研学旅行工作会议,推动研学旅行工作深入、持续开展。根据工作需要,市领导小组办公室每季度组织召开一次研学旅行工作协调推进会议,通报阶段性工作开展情况,研究制定下一步工作打算,协调推进各项工作落实。各县区、开发区要参照市里做法加强组织领导,加快推进研学旅行工作开展。

       (二)明确责任分工。各部门单位要明晰各自在研学旅行工作中的职责,进一步拆解任务、细化分工,落实责任到岗到人,确保研学旅行活动组织管理规范有序、基础条件保障有力、安全责任落实到位。在完成各自职责的同时还要注意相互配合,逐步建立起分工合作、高效运转的研学旅行工作新机制。

       (三)做好督导检查。定期做好督导评估,逐步使研学旅行工作科学化、规范化、常态化;充分挖掘和提炼先进典型经验,及时表彰奖励,以点带面、整体推进,做好示范引导;切实做好研学旅行服务机构、研学旅行基地(营地)、研学旅行导师的认定和评估工作,适时给予授牌和表彰,并逐步完善其持证上岗制度和准入、退出机制。